锡建管质[2008]70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土地局,省有关部门:
经企业申报,各省辖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主管部门和省驻外办事处推荐,省局组织审查,现将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实训综合楼等226项工程列为第14批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现予以公布。
被列为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的执行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计划,确保实施。各省辖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省驻外办事处要做好省外工程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省局将对省级示范工程目标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已完成申报内容的工程执行单位应及时向各省辖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部门或省驻外办事处提出申请,省局将组织集中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工程授予“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并颁发铜牌。
附件:第14批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目录附件: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