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管企[2008]55号
各市、县(市)建设局(委)、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土地规划局,省有关厅、局:
为加强对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与我局施工企业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4200720,联系人:宋田田。
附件:《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